行业新闻
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> 新闻中心 >> 行业新闻

超期灶具莫将就,合规更换保安全

  • 文章来源:[ 原创 ]
  • 添加时间:2026年5月15日
  • 浏览次数:37
你家燃气灶用了多少年了?点火依然顺畅,火苗还挺旺,外观也算干净,很多人觉得“没坏就不用换”。但你可能不知道:燃气灶即使“没坏”,也可能已经到了必须更换的时候
明确的判废规定
根据GB17905-2008《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》,燃气灶具自售出之日起判废年限为8年。超期使用,内部的热电偶、电磁阀、密封件等核心部件已存在严重老化,熄火保护响应时间远超GB16410-2020规定的60秒,构成持续安全风险

须立即停用更换的几种情形

1.频繁熄火或阀门关不严。使用中火焰无故熄灭,或旋钮关闭后仍松旷可转动。这通常表明熄火保护装置或阀体密封已失效,存在燃气泄漏隐患。
2.火焰异常或有异味。正常燃烧火焰应为稳定蓝色。出现红火、黄火、离焰、冒黑烟,属燃气不完全燃烧,会产生一氧化碳。清理火盖后未改善,或闻到煤气味、刺激性气味,说明燃烧系统或密封出现问题。
3.灶体变形、面板开裂或管路锈蚀。钢化玻璃面板出现裂纹,标准要求厚度不小于4mm且为双层密封压边,存在高温爆裂风险。炉头、底壳严重锈蚀或连接管路腐蚀剥落,意味着结构强度与密封面已不可靠,不得修补后继续使用。
4.熄火保护装置失效。每个炉头须配备连接电磁阀的真实感应针。人为吹灭火焰后,若超过10秒未听到电磁阀切断的“咔哒”声,或感应针缺失,表明这道安全防线已失灵,汤水溢出熄火即可造成大量燃气泄漏。
选购与安装的合规要求
新购灶具须通过CCC认证,注明燃气类别(天然气为“T”),严禁错用。连接管必须使用专用金属波纹软管,接口设有防脱卡扣,由具备资质的人员安装。严禁擅自加装聚能环或防风罩,以免破坏燃烧工况产生一氧化碳。使用中应保持通风,定期清理火盖,做到人离火灭。


分享到: